本校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海惜珠計畫開放申請
本校115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海惜珠計畫開放申請,
有意申請者請於115年8月14日前向系所提出申請,謝謝。
【申請方式】
115年8月14日(五)前,學生繳交指導教授或導師簽核之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至所屬系所,
系所於8月21日(五)前,審閱核章並視需要填寫評語,送交所屬學院。
學海惜珠申請學生須具有以下資格:
- 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台設有戶籍者。
- 於本校同一教育階段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,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。同一選送生於同一教育階段,以補助一次為限。
- 學業成績標準:大學部學生須前一學期課業成績平均77分(含)以上或全班/全系排名前50%;研究所學生則無成績限制,惟需取得指導教授同意。
- 外語能力:學生須符合托福網路測驗 TOEFL iBT 72分以上或雅思(學術組) IELTS (Academic) 5.5級分以上或多益測驗 TOEIC 785分以上,有效成績期限為兩年內(測驗日期113年8月14日以後)。或提出符合交換學校其他外語能力要求之成績證明,且需達交換學校設定門檻。
- 必須具備以下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或教育部認定之弱勢資格之一:
(1)各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認定之下列資格之一(不包含村、里長、民意代表等開具之清寒證明):
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
♦特殊境遇家庭扶助
♦身心障者生活補助費
♦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
♦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
♦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
(2)具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之助學金補助資格者(符合當年度該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可申請次年度計畫)。
(3)父或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。 - 選送生必須於核定補助結果公告後(約115年12月中旬),至116年10月31日前出發,以交換生身分出國修習學分。
- 選送生必須於研修結束後,檢附國外研修學分相關證明文件,每學期需修習通過3門課程,其中1門須與就讀本校本科系專業相關。
詳情敬請參閱國際處網站公告:https://oia.ncku.edu.tw/p/406-1032-301975,r3414.php?Lang=zh-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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